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对省直事业单位和部分中直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报告直接公示有关事宜的通知》(皖编办〔2016〕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我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公示时间和范围
事业单位申请年度报告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到2018年3月31日结束。凡已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参加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程序
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事业单位将年度报告相关内容上传至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涉密单位除外),不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写打印。事业单位通过“二维码”图片在“事业单位在线”网站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用户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后下载打印。
(二)举办单位审查。将下载打印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审查意见。
(三)网上提交。事业单位再次登录“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2017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及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上传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注意:务必将经举办单位审查确认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栏)。
(四)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下简称县事登局)对事业单位提交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网上审核并转送公示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退回修改。
(五)网上公示。受事业单位委托,县事登局适时将经形式审查通过的年度报告书有关内容在“铜陵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专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材料存档。纸质年度报告材料无需送交登记管理机关,由事业单位自行建档留存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相关材料,以备后续监督抽查。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是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建立的法定程序报告制度,实施年度报告制度,有利于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生存状态和发展趋势;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此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保证年度报告公示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
(二)明确工作责任。事业单位是年度报告公示的主体,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各举办单位要及时将《通知》转发给所属事业单位,认真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符合保密要求,年度报告一经举办单位审核通过即在“铜陵事业单位在线”进行公示,内容将不能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县事登局将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发现有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情形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不按法定时间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年度报告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事业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县事登局将把其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名录,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冻结其法人证书效力,县编办相关股室将暂缓办理其相关机构编制事宜,并通过 “铜陵事业单位在线”向社会公开。
四、其他事项
(一)涉密事业单位仍按原操作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二)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前,如实际情况与法人登记情况不一致,应当按规定先行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三)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号):“事业单位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是事业单位的法定经常性年度工作,今后一年一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工作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县事登局,联系地址:政务新区1号楼209室,联系人:王瑞,咨询电话:3210030。
(五)《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可在枞阳县事登局群查找(QQ群:213579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