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和职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7】175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关相应职位空缺的全县党政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按规定申报编制使用计划和职位计划。
二、根据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拟申报公务员招录计划单位应填写《2018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党群口报组织部),县人社局(政府行政机关、乡镇)和县编办(全报),由县编办汇总并经县编委同意后,报上级编制部门审核。
请各拟招录单位于12月29日上午10点前将计划申报表按要求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
中共枞阳县委组织部
枞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