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9〕9号)和《中共枞阳县委、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枞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数字城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以及数字城市工作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使用,引导社会数据资源汇聚、融合。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统筹安排全县数据资源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
(三)协调数据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数据、重要信息安全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全县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数据安全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网络与数据安全重大事件。
(四)负责全县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和管理。统筹安排全县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
(五)负责全县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新一代互联网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外网。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联系电信基础运营商和铁塔建设单位。
(六)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跟踪检查。指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工作。组织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政府网站考评等工作。
(七)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管理。负责研究确定、审查和调度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联合办理流程的梳理和制定,指导乡镇、村(居)政务服务工作。
(八)负责县政务服务大厅现场作风效能建设管理。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进行受理、核查和督办,受理、查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作风效能建设考核。
(九)统筹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指导乡镇、村(居)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等工作。
(十)负责推进和深化“多规合一”联合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大数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大数据、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人才教育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党建工作。承担财务资产、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文电档案、印鉴使用、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全县政务公开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开展政务公开日常检查和指导,制订加强和改进全县政务公开政策制度。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政务公开考评等工作。承担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组织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政府网站开展绩效评估等工作。
(二)数据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做好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使用,引导社会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网络与数据安全重大事件。负责联系电信基础运营商和铁塔建设单位。负责编制实施数字枞阳项目建设计划和财政性专项资金计划。指导并推进全县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组织全县财政性资金信息化项目的论证、立项、管理、验收、督查等工作。指导政务、民生、产业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负责全县信息化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新一代互联网建设,统筹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外网。负责全县电子政务组织实施工作。
研究制定数字枞阳发展战略、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统筹安排全县数据资源产业发展资金的使用。负责与信息化引领企业进行对接,做好重大信息化项目招商工作。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互联网+政务服务股、“多规合一”协调督查办公室)。负责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统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放管服”改革成果落地。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现场运行情况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安排和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村(居)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考评等工作。负责全县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确定、审核和动态管理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负责牵头梳理和制订包括“多规合一”在内的联合办理业务流程,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负责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咨询和数据统计分析。
第五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